信息公开制度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信息公开制度

 

  •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中心业内产生重大影响而员工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员工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 本中心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组织事务公开。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 组织事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 召开员工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 对本组织业内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 本组织的财务情况;
  • 本组织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
  • 本组织接受政府职能委托、购买服务、授权、转移情况;
  •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事项公开的公开方式为网站公开。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本组织的持续责任,本单位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五条 本组织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失实公告。

第六条 本组织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信息披露事务。

第七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 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 秘书长进行规范性审查并签字;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发。
  • 涉及到行业和社会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披露,须报请政府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同意,经充分磋商统一口径后,方能公开发布披露。
  • 未经理事会决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理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本单位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披露本单位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 监事会及监事个人不得代表本组织向员工(代表)大会和媒体发布和披露本单位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 监事会或监事向员工(代表)大会或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相关人员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违法、违规和违反本单位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理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本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向员工公布,并报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条 本组织应当及时将员工(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通过本单位的信息披露途径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 本组织应当随时关注业内的信息动态,对本组织正常运作和员工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员工。

第十二条 本组织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 本组织理事、监事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本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日

 

 

人事任用考核制度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人事任用考核制度

 

为实现本中心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单位、各项目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

2、本单位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单位各部门、项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秘书处审核、理事长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秘书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单位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三、福利待遇

1、单位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 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 15 日发放。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单位统一办理。

四、休假及请假

1、控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丧假:3 天;产假:90天。

2、由于业务需要、单位可临时安推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黑常上班。单位发放适当补贴被安持训休(调体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单位规定的休假天休假;放假期间在单位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单位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单位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向秘书处提出申请,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单位人力资源能适应单位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单位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3、单位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单位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

4、单位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经秘书处核准,理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单位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单位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圈后,限当天内撤离。

七、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单位、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单位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

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考勒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费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理事长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做好工作人员日常考勒工作,不得迟到,不得早退。

工作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单位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标准: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执行非上述工作时间的,需报秘书处。

4、病假:工作时间因病请假须有正规医院病假证明单并按单位规定执行审批后,为病假。

5、事假:工作时间因事请假并按组织规定执行审批后,为事假。

6、旷工:员工未经批准而未到岗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岗上班,为旷工。

7、脱岗:工作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超过1小时(含)视为旷工。

8、因公外出、出差、员工市内因公办事或跨地区因公办事的,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后,视作因公外出或出差。

9、每月1日至最后—日为一个考勤周期,一个考勤周期内,允许每名员工有3次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未到达岗位的,视为旷工0.5天。

10、未到规定时间提早离岗视为早退,早退自第1次起计入考勤,早退超过1个小时的(不含 1 小时),视为旷工。

11、一个考勒周期内连续旷工2日,或全年累计旷工3日,视为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奖惩

1、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秘书处书面提出备选优秀员工名单,经理事会评议、理事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单位盖章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单位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单位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损、涂改单位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单位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路者;

(6连续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的;

(7)故意泄露单位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单位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单位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露影响单位声誉或在单位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中心秘书处,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日

票据管理制度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票据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

二、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如销售发票、发货明细表、收款收据、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由财务统一领购,分户建帐,视同现金,专人管理。

三、各类票据的使用实行领发制,中心所属各部门因公用票,需办理领票手续,用完后及时上缴。

四、各部门负责人对领入的各类票据的填制及所用范围要监督把关,出现问题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五、票据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类发票,绝对禁止将本单位发票借给他人使用或代人开票,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六、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七、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 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八、发票专管人员要定期对发票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九、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心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日

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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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益中心档案主要分为两类:社会组织文件档案与社会组织电子档案,按照实际工作进行记录并归档,

第三条 中心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第四条 中心档案实习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秘书处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设专人对本部门档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 秘书处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督促、指导、协助各部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立卷档案的验收、登记、借阅和保管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六条 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的按类别和归档范围要求将本部门材料整理归档,每年定期交至秘书处存档;如中间有人员调整,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七条 各部应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提高立卷工作效率和案卷质量,是材料完整、准确、系统。按时、按要求将完成立卷的档案移交秘书处。

第八条 秘书处的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送交的案卷须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卷案要编制索引、填写移交清单、进行档案统计。对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写销毁清单及介绍材料。

第九条 检查核对:检查与核对是保证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既包括对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缺损、遗失等,也包括对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柜门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发生下列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及时补救:

1、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惑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遗失;

3、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虫蛀等。

第十条 各部门以中心名义从事有关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归档后叫秘书处存档。各部门在各自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归档、保存和管理,并接受秘书处的检查、指导。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按照《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将工作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 档案材料归档重点为:在完成其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三条 归档案卷的种类:文书文件卷案,重大会议(活动)案卷、职员档案案卷、固定资产案卷、分会(部门)活动案卷等。

第十四条 归档案卷质量要求:组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案卷提档的文件材料应为文件的正式文本及文件的定稿本。

第十五条 立卷归档时间:档案立卷要求及时,文件形成后3天存档;事件结束后15 天交至秘书处入档。

 

第五章  档案的保管期限、鉴定和销毁

第十六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十七条 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由中心理事领导,秘书处和监事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审查、鉴定后,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八条 档案销毁前,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指派专人监销。由监督销人员在销毁目录上签字,作为日后查考的凭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心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日

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杭州市上城区溯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主要负责中心的凭证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1、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2、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3、按照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每月 15号前向秘书处办公室报财务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费收支明细表、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半年)等财务报表、报告和说明,经中心领导批准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财务部门、综合办公室留存档案备份。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5、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6、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7、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9、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二、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中心《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出纳员负责本中心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中心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中心财务主管人员、相关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4、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5、根据账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认真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6、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余额不符时,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当月的银行对账单与附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两份,于下月 10 号前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列秘书处留存备案。

7、协助会员管理部门做好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出纳员根据会员单位会费汇入本中心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开据会费发票,下周一将会费发票统计汇总表格(明细)以周报的形式报送会员管理部门核对,双方签字认可备案。表格一式两份,会员管理部门、财务各执一份。会员管理部门将会费统计汇总表格作为邮寄发票依据、会员单位查询留存,财务将会费汇总表作为记账凭证附件,为会计记账,月报会费提供方便、依据。

8、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账,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9、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长期保管工作。

10、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负责保管中心财务专用章,法人姓名章由秘书办公室保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11、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账面一致。

12、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13、出纳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要与交接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账务混乱,从而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出纳交接要做到三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由会计主管监交;三是交接要求做到财产清理,做到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移交清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在下年度第一季度末移交中心档案集中保存。